BA4DW/4 该呼号见于BA4DW前往长岛进行IOTA操作的呼号,此时为2004年,由于找不到1985年版本的《无线电台(站)呼号管理规定》原文,遂参考2007年《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管理办法》第9条:业余电台经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或操作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后,在其执照规定设台地址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临时发射操作时,应该使用原业余电台呼号加“/”,以及操作目的地所在的业余电台分区的分区号。
2012年《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附录3第8条: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的业余无线电台在设台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发射操作的,应当使用“字母 B、操作地业余无线电台分区号、符号/、本人业余无线电台的呼号”格式的呼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