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收到回信,否决了我的申请,理由是我来自某某Republic China国(我们称为湾湾),这个R和马没有双边协议,所以拒绝。
我回信告诉他,我是北京,不是湾湾,不是一 码事。北京如果和马有双边协议,请马方按双边协议批准执照。
但到今天也没有回信
所以上午又和他们联系了
答复是,那个“业余无线电规程里”有关双边协议的那页已经过时了,等于中国和现在和马没有双边协议了(而且说明正本规程继续有效,但偏偏双边协议这页过时了)。除非我能提供马来西亚ham到中国去,可以申请中国的执照这样的证明,才继续考虑我的(中国换马来西亚)执照申请。这样才体现双边对等。
请坛友帮忙,有没有这份文件,表明马来西亚可以到中国申请执照,谢谢。
[ 此帖被BG4HRM在2018-07-17 13:3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