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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继台的设置应遵守国家的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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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BD7DA
 
发帖
8304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07-04-02
就中继台频率设置提点个人的看法:

我国对一至三级<<操作证>>允许发设的频率和操作方式做了明确的规定:在144.000---144.100(430.100--430.100)mhz之间只许用cw方式操作,而非fm方式;并且中继台使用频率的范围也有规定:144.100--145.800(430.100---435.000)mhz之间及146.000--148.00(438.000---440.000)mhz之间

那么我们自行设立中继台是否也应遵守这样的规定呢?

鉴于目前双工器的制作的困难只能做频差不小于3.5mhz,各省应统一划分各地/州/市中继台使用频率并同临近的省区做好协调工作;大家设立中继台严格按分配给各地的中继频率使用!
离线hard
发帖
489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4-02
只是现在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离线樊绍民
发帖
4482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4-02
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无线电运动协会或其委托机构根据需要可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中继台,个人不得设置业余无线电中继台站”。
设置单位须指定通信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中继台必须安装遥控开关机设备,遇有特殊情况,设台单位必须能够可靠关机。各地确定的“三高”地点,不得设置业余无线电中继台站。在满足覆盖的基础上,同一频段、同一地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业余无线电中继台站。
申请设台单位须书面向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提出申请,内容包括申请者资料、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资料、设台地点、使用频段、使用设备等。协会审核同意后,即为该中继台预配呼号。申请单位将协会审核同意文件报送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经其批准同意,领取电台执照后方可设台。
按照国际惯例,中继台功率不得大于是10w,须设哑音,每间隔壁5-30分钟要发送一次信标,信标一般应持续集20-30秒,信标中必须包括中继台呼号(cwid)。


樊绍民/ba1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