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个人感慨, 如有不对, 当我没说
1 按信息产业部04年关于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要求,30mhz以上电台发射功率不大于五瓦,车台完了,最小功率都是五瓦,无法领到执照。又要求我们逐步退出次要业务频段,400mhz又不让用了。两米段144-146mhz是业余业务专用频段,关键是只有两兆的带宽怎么用?中继台买得起,双工器呢?
2 还要求成品电台需获得信息产业部发的《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电台发展日新月异,它那个核准证就是不更新。手头的进口台全成黑台了。有本事你让国外厂家按你的证去生产。
3 要求我们的电台只能用于业余段,不能在其它频段上使用,否则验机不合格。可能吗?有专用于业余频段的电台吗?国内还未生产过。爱好者越来越多,国外产品完全占了主动。国内厂家才刚起步。我上哪买去?
4 业余频段是混乱的,个别人干扰频率正常使用(很多情况不是我们会员),还好没有造成太恶劣的社会影响,反正是内部矛盾,主管部门是不会介入的,怕出事了就要求都关了。对于会员的管理和教育不到位。
我是会员,我有业余业务的设备,领个执照很难。无管委只按文件操作,新版文件什么出来?什么时候能换个懂业余业务的主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