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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qa还在做这个项目的时候,有ham友在旁说鼓励支持的话,不应受到指责。人和人之间应该有信任扶持。在这件事情里,给予信任扶持的一方得到的是遇人不淑的教训,但不必觉得愧疚,这次的经验会让我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可以做得更好,那点钱能赚回来。而2qa的不负责任是他不自爱。虽然得到了一时经济上的好处,但他张闯也名声在外了,往后要得到别人信任扶持的机会减少了,还保不准哪天遇到苦主提起旧事出点尴尬。经过这里的人都记得张闯,张闯还能记得住谁是谁吗?心虚的人,到哪都能撞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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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很对。
几年前我也很痛恨这些“托子”,不过事过多年冷静下来后,觉得虽然他们当年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主要责任毕竟不在他们身上。冤有头,债有主,我们需要记住的是这次教训,而不是把怨恨发泄在“托子”身上。
只是不知道这些教训能不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如果今后又出现了李闯,王闯,能不能做到不轻易的上当,这可能就要看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