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讲机用频有新规
为满足社会对数字对讲机的使用需求,促进数字对讲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频谱利用率,2009年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150mhz、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和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
新实施的《通知》明确规定,专用对讲机频率范围为137-167mhz、403-423 .500mhz。其中,水上业务专用频率台站管理仍按现行文件执行,没有水上业务范围的地区,可将该段频率作为专用对讲机频率使用,但不得对其产生干扰;144-146mhz频段为业余无线电专用频段不变;409.750-409.875mhz频段仍按公众对讲机现行文件执行;137-167mhz预留了7个寻呼频点。
《通知》将频谱资源频率利用率提高了一倍,即150mhz、400mhz信道间隔由原来的25khz调整为12.5khz。双频150mhz频段收发频率间隔仍为5.7mhz,400mhz频段收发频率间隔仍为10mhz。
《通知》强调,国家预留的专用频率,由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通知》明确了模拟对讲机向数字对讲机转换正式实施过渡。自2010年起,国家按新的技术标准对数字对讲机设备进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对该段内模拟对讲机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已取得型号核准证的,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
《通知》指出,150mhz、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分配和使用规划及台站管理以属地化管理为主。各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可在国家频率统一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省分配或指配使用规划。新旧规划过渡期为6年。
《通知》是国家无委〔80〕无发字56号文件之后,近30年出台的一份在该频段内较全面的文件,涉及频率范围宽、业务种类广、设台单位多、技术要求高、过渡时间长、执行难度大的文件。为推动该文件的实施,国家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将在2010年上半年组织召开宣贯会。之后,省经信委也将召开宣贯会,落实《通知》精神。
该《通知》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凡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文规定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