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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7300的用户一起努力!请工信部增加该设备50Mhz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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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IC-7300拥有50Mhz的发射能力,但在工信部的核准码中并无该频段的核准。

前阶段,我向工信部部长信箱写信咨询,既然自改拼的设备经过检测,可以核准。而专业厂商的设备相关技术指标肯定不会弱于自改拼设备,能否也经过检测给予该频段的核准。具体咨询内容如下:

我是一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呼号BG5FRI,目前已经考取B类操作证。最近购买了一个icom ic-7300设备,目前已完成短波电台设台审批。
但目前碰到一个问题:虽然这台IC-7300具有50-54M频率的发射功能,但在工信部发布的无线电台型号核准信息中不包括该频段。也就是说,虽然我的设备具有该频段的发射功能,但我不能使用。如果我需要使用该频段进行通联,则需要购买另外已核准使用该频率的设备,如价格约5000元的八重洲FT-891,这对我来讲是一笔额外的支出(也是一种浪费)。
所以我想咨询三个问题:1. 当时核准ic-7300这个设备时,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将该机器具备发射能力的50-54M频率纳入核准频率范围?2. 若相关技术参数符合规范,出于让类似于我这样拥有IC-7300设备的无线电爱好者避免额外浪费和无谓支出的考虑,是否可以将IC-7300的50-54M频率纳入核准频率范围。3. 如果问题2的答案是否定的,那还有什么其他渠道,可以让我利用现有设备合规使用50-54M频率进行通联?

工信部的经办人员态度非常好,电话反馈沟通了好几次,反馈说是该设备在厂家申请核准码时,并不包含该频段的申请。现有该设备的核准码已经过期,正在通知厂家在重新申请时,增加该频段。

我想着是,如果还有跟我一样困扰的IC-7300用户,我们一起再呼吁一下,人多力量大。 我也会同步更新进展。
部长信箱入口网址如下:https://bzxx.miit.gov.cn/bzxx/appellate/main
2025-12-01 1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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