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写的意见:
我是四川成都的一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我的呼号为BI8CKU。对于新版《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拟收回部分业余频段,我有以下意见:
第一,关于1240MHz—1260MHz频段,这一频段是业余视频模式和应急通信的重要频段。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已经持续在这一频段上开展ATV和DATV视频模式的试验,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设备支持这一频段,对这一频段的需求会越来越高。同时,部分省份已经开始使用这一频段部署中继台网,作为灾后网络中断时中继台之间通信的备份手段。通过日本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使用运作在这一波段的中继台网,在天灾时及时将灾区情况与视频报告给外界,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波段在应急通信中的作用。现在收回这一频段,对业余无线电技术和应急通信都有不利影响。我认为应至少在这些频段内将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保留。
第二,关于1260MHz—1300MHz、3400MHz—3500MHz、5650MHz—5725MHz和10GHz—10.4GHz频段,国内外业余卫星爱好者已经在这些频段上开展试验。Fox-1D卫星就使用了1260.3MHz作为上行频率,也有业余卫星计划使用10GHz以下的其他业余频段。如果收回这一频段,等于将中国排除在业余卫星研究和试验之外,对业余无线电技术发展有不利影响。对于月面反射通信来说,这些频段也极为重要,瑞士月面反射通信大台HB9Q就常年工作在这些波段上,近年来已经完成了数万次通联,足以证明这一波段的重要性。如果收回这一频段,也等于将中国排除在月面反射通信试验之外,对业余无线电技术发展同样有不利影响。我认为应至少在这些频段内将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保留。
第三,关于146MHz—148MHz频段,这一频段同样是业余无线电应急通信的重要频段。因这一波段覆盖范围广的传播特性,有多个省份的业余无线电协会在高山上设置了运作在这一频段的中继台,已经达到了覆盖本省份大部分地区的效果。现在收回这一频段,这些中继台只能全部关停,对应急通信有着极不利的影响,我认为应至少在这一频段内将业余业务作为次要或共同主要业务保留。
第四,关于135.7kHz—137.8kHz和10GHz以上波段,虽然这些波段目前使用并不多,但考虑到爱好者们已有的成果,如天线设计和通联,我们认为应该至少保留业余业务在这一波段的次要业务地位,不应直接收回。
希望各位领导可以慎重考虑各位爱好者的意见。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