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4038阅读
  • 187回复

大家来说说 小鬼子一直占据应急频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140楼 发表于: 2008-05-18
'
ba5tt
这不说你没有钻过缝,晚上到7100 to 7300去做qso就知道了.或者每天晚上六点后,在7.162.500问一下w0cwd ralph, 他主持的net也可以.
good luck
73'
de vk3juz
'

7100-7300的am广播功率超过业余电台几个数量级。
离线bg8fz
发帖
1807
只看该作者 141楼 发表于: 2008-05-18
谁录音了.传上来听听
离线bg8nbf
发帖
777
只看该作者 142楼 发表于: 2008-05-18
说说我的看法;我在短波上收听也有3.4年了.短波上会开拖拉机.有时候信号之强.整个频段无法使用。为什么会有拖拉机.罪过就是叫“发能工”的电台引起的.它一出来.拖拉机就出来了。试想一下.家里面吵架.影响到别人.人家不高兴很正常。因为你还在继续吵........
离线VK3JUZ
发帖
228
只看该作者 143楼 发表于: 2008-05-18
'
7100-7300的am广播功率超过业余电台几个数量级。
'
so 要多多学习,广扩眼见. see you on echolink
73'
离线BG4KLA
发帖
5444
只看该作者 144楼 发表于: 2008-05-18
没有办法吗????
离线BG4CZX
发帖
1233
只看该作者 145楼 发表于: 2008-05-18
'
谁录音了.传上来听听
'

bg4juu全程录音了。
离线bg8nbf
发帖
777
只看该作者 146楼 发表于: 2008-05-18
'
没有办法吗????
'
有办法.但是不可能........建议拖拉机改用窄带跟踪.不使用宽频谱。
离线bd5rv
发帖
2410
只看该作者 147楼 发表于: 2008-05-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 才是大法和小法的关系,后者根据前者制定。
.
'

我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是部颁的标准,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 ,因此产生冲突的时候应遵守后两者。

我们ham在争取自己利益的时候要有理有节,我不过是在帮助大家完善自己的理论。
离线bd5rv
发帖
2410
只看该作者 148楼 发表于: 2008-05-18
你搞错了吧,所有文稿中都是

14.270, 7.050, 7.060 are reserved. 并且please avoid the operation on these frequencies.

没有霸权主义思想哦!:)

jq1fef的行为只能由其本国法律去制裁,如果他的行为没有违反本国法律,那么我们也没招。与其浪费时间和他斗争还不如赶紧改频避开他。by7雷达实际上超出了我们业余爱好者能控制的范围。恐怕得中央军委有人才能搞定此事。很简单的一句话:“事关国家安全,你们得让路”就能把你搪塞回去。所以此事的工作得走高层路线。

“国际要让中国,而中国不必让仼何人的”
这里涉及到利益的冲突,实际上是谁都不会让谁,只能是协调和平衡的结果。

'
hi hi
bd5rv
你向国际宣布7050为救灾专用频率, 注意这不是命令一类词意, 是advise之意, 所以, 造成在中国hams的大脑产生中国唯一的思想, 即仼何人都得让路, 这一点不可取, 希望注悥用词所造成的副面理解. 当然,wia也在网上和net上做了很多工作, 包括我也在其他一些club net和在救灾专用频率上所做的 vk advise 的和谐工作.当然也有人说中国by7雷达的qrm造成的影响,我们不管他之说, 这也是我做和谐工作时遇到难处, [表情] [表情] [表情] 但是大多数还是好说的. 关于ja的问题最好通过aj的朋友去做和谐工作, 也是如此yb电台我们也管不上,尽管他们信号强度59+20, 各国还是管理各国吧, 正因如此《国际电信法》是以各国为主政和谐国际为准只的, 但你所讲的只要by7雷达的手续完善,在国内就是合法的。至于国外嘛。。。压根就没有《国际电信法》也就谈不上合不合法了. 你这说法含糊不明, 理解为国际要让中国,而中国不必让仼何人的了. 这真是哭笑不得, 如真是这样我们白做了, 那jq1fef行为可理解了,那by7雷达qrm可理解了. 好了, 我再去问问3pc一同理解. [表情]
73'
de vk3juz pse k
'
离线bd5rv
发帖
2410
只看该作者 149楼 发表于: 2008-05-18
'
昨晚jq1fef在将近3小时的时间里面有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发表“个人演说”,即没有任何的通联对象,独自在用日语和英语在7050发表他的意见
'

这就要看日本国内的法规了。我不清楚。

但是占用频率不让这个行为并没有违反什么法律,但违反了道德。
离线加租
发帖
5822
只看该作者 150楼 发表于: 2008-05-18
大家都消消气吧,从这件事情就更加清楚“业余无线电”的性质了,经常有人硬要把“业余无线电”往道德高处推,看来不单国内有关部门不卖帐,连国际人士也不领情啊!还是让“业余无线电”归回它原来的位置吧-“业余无线电通讯业务是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讯业务”,我们都不应该使业余无线电活动超出其定义的范围。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151楼 发表于: 2008-05-18
'
我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是部颁的标准,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 ,因此产生冲突的时候应遵守后两者。
我们ham在争取自己利益的时候要有理有节,我不过是在帮助大家完善自己的理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根本没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冲突。。。

从我前面帖子引用的条文可以得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解放军无线电管理也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各国无线电管理都给予itu频率规划相当尊重。试想,如果各国的军事通讯都超越国家无线电管理,而各国都不尊重itu频率规划,频率资源会是怎么样?

我不知道国内有没有火腿正式向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灾后过些日子我将正式投诉。如果大家有兴趣,在论坛上开个帖子,报名联名投诉。

如果大家真的都有热情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不作为,在征询律师意见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行政诉讼(行政不作为),我愿意承担部分诉讼费用。诉讼在北京行进,我没有办法投入太多时间,但愿意出力。

频率资源是业余无线电的生命线。我再次建议crsa发挥应有的作用。arrl针对bpl干扰的作为值得借鉴。
离线BG4QYL
发帖
216
只看该作者 152楼 发表于: 2008-05-18
冷静处理,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153楼 发表于: 2008-05-18
投诉干扰-行政诉讼是最理性的办法,如果想解决问题的话。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154楼 发表于: 2008-05-18
现在是谁干扰都没有确定,不要一开始就说什么支持国家搞建设的话。国家法律最大。违法建设就是破坏。先让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受理投诉,查清干扰源,再依法处理。说不定雷达是敌人放的。
离线BA4WI
发帖
3773
只看该作者 155楼 发表于: 2008-05-18
偶也出奇的郁闷!!!
离线ZYT
发帖
1668
只看该作者 156楼 发表于: 2008-05-18
昨晚听了,气愤.
离线BH7LLA
发帖
11
只看该作者 157楼 发表于: 2008-05-19
绝对可狠!万恶之极!
离线llf1982866
发帖
436
只看该作者 158楼 发表于: 2008-05-19
中国的托拉机也不是常开吗?会不会也干拢到别人。就这一点干拢就受了啊。我们还是先想想自己吧。
离线bd5rv
发帖
2410
只看该作者 159楼 发表于: 2008-05-19
'

我不知道国内有没有火腿正式向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灾后过些日子我将正式投诉。如果大家有兴趣,在论坛上开个帖子,报名联名投诉。
如果大家真的都有热情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不作为,在征询律师意见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行政诉讼(行政不作为),我愿意承担部分诉讼费用。诉讼在北京行进,我没有办法投入太多时间,但愿意出力。
频率资源是业余无线电的生命线。我再次建议crsa发挥应有的作用。arrl针对bpl干扰的作为值得借鉴。
'

我虽然暂时不认为crsa有这个能力和影响力,但试一试总是要的。抛开合法性不谈,其实by7雷达是否军用我们也不知道,是不是雷达也还不肯定,甚至是不是中国的都还不一定。但真要解决问题,走行政诉讼的路成功的可能很小。还不如和谐和谐国家无委的人来得实在。花钱打官司还不如把这钱花在找对路子上,也许更容易达到目的?我们和美国不同,美国的法庭是说道理的地方,我们强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