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4271阅读
  • 20回复

请教个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BA4ST
发帖
5571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02-26
'
关于各级无线电运动协会的。
1、各省、市的正规报批的无线电运动协会,与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不论大小,都是平级的吗?是不是谁也不能领导谁?
2、某个省、市的无线电运动协会,能在所属的市、县设立分会吗?
3、原来是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的会员,又加入了省、市的无线电运动协会,是不是要交两份会费?
请了解情况的台友解答。谢谢!
'

1.各级正规协会都是独立的法人,社会地位是平等。但是如果地方协会作为单位会员加入上一级协会,那么按照章程要履行会员义务。
2.根据国家现有的法规规定“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省市级协会在所属地市县设立分会显然是违法的。
在1998年10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颁发之前,我们苏州市无线电运动协会的名称是“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苏州分会”。后来,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更名以及社会团体登记手续。
3.是否缴纳会费,缴纳多少都应该按照协会的章程办。

由于历史的原因,实际上我们的协会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纯社会组织,而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部门,比如体育总局的足球协会,名义上是协会,是个社会团体,但是实际上是体育总局的足球部,一个行政管理机构。以此推理,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就是体育总局的一个业余无线电管理处,由于无线电运动不属于奥运项目,因此得不到各地各级体育局的重视。
再有,如果是一级行政机构就不能收什么“会费”,这叫做乱收费,是国家命令禁止的。而作为社会组织就要按照章程办事,比如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协会的领导和任命工作人员,公布会费收缴和财物开支情况等等,可是,协会又不是这样来操作的。总之,希望随着改革的深入,不再有这样尴尬的不伦不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