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见:
“无线电运动”这个名词并没有严格的定义,但国际上比较认可的它的含义是业余无线电测向(amateur radio direction finding, ardf)等具有体育色彩的活动。ardf属于“业余无线电”的一个分支,经常参加的人数大约在火腿总数的百分之几。还有一个更小的“快速收发报(high speed telegraph, hst)”分支,始于二次战后的苏联,曾在前苏联集团中作为国防体育项目开展,目前世界上积极参与的不到数百人,主要骨干是前苏联集团的无线电运动工作者,但也有一个iaru承认的国际比赛,hst传统上也作为无线电运动。除此之外,还有极少数人认为具有强烈竞赛色彩的业余无线电活动也可以冠以无线电运动的名字,搞了一个世界无线电运动队竞赛(wrtc),不过这样个范围很窄。就总体而言,“业余无线电”才是得到普遍公认的名词,或者按照世界法《无线电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表》前的名词定义的叫法,是无线电“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世界各国的业余无线电组织中,现在只有中国、蒙古和朝鲜(尚未开放业余无线电活动)等极少数使用“无线电运动协会”的名称。
我国曾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开放业余无线电活动,只有作为国防体育(后叫军事体育)的以职业体育运动员和教练等构成的“无线电运动”队伍,其中少数单位成为唯一获得特许试验业余电台的设台单位。1970年代后期“军体”取消,“无线电运动”被当作“竞技体育”。1990年代前期体育部门实行奥运战略和全民健身方针,“无线电运动”被重新分类为“群众体育”。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国家体委无线电运动学校和省级体委的几位无线电运动工作者和老业余无线电家一起推动业余无线电活动的逐步开放,把原先作为职业无线电运动运动员和教练员的组织的无线电运动协会改革成面向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为推动业余无线电发展服务的群众组织。“无线电运动协会”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名词流传下来,已经不能说明它本身的业务性质,就像美国业余无线电协会沿用了长波时代要靠转发接力实现远距离通信的“美国无线电接力(中继)协会(american radio relay league, arrl)”的名词一样。
我国长时间没有开放业余无线电活动,这段时间内也就没有真正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radio amateur)”(无线电爱好者是指经过正是批准的-即取得执照或证书的...),导致“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这个名词被张冠李戴到例如广播爱好者乃至音响发烧友头上。
名词的误用使我们在与国际接轨中遇到一定的困惑。记得我到国家体育无线电运动学校工作后的第一个任务是给当时的协会秘书长汪勋先生当翻译,到印尼出席第9届国际业余无线电联盟三区大会。大会执行秘书长、印尼业余无线电协会秘书长srivijaya先生在全会上问了一个问题,说“陈先生,业余无线电并不是体育运动,你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们要叫成无线电运动吗?”当时只能牵强附会地乱解释了一下。实际上这样的问题差不多就是“什么要把鹿叫成马”一样的小儿科问题,令人哭笑不得。
当然我们的内行从来也没有在概念上产生过混淆。细心的人一定会发现,我们的业余无线电老前辈从来也没有把业余无线电叫做无线电运动,我国最早从事无线电运动工作的童效勇老师ba1aa和在体委系统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陈方ba4rc撰写的《业余无线电通信》也没有把业余无线电通信叫做无线电运动,有关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的所有法规文件也没有把业余无线电叫做无线电运动的。
今天,我国的业余无线电活动已经全面开放了将近15年,很多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都能正确掌握有关的术语、名词,但是历史带来的一些误解仍然在一些业外人士、媒体和一部分火腿中以讹传讹。历史传承下来的组织名称很难、也没有必要去改变,就和文革时期出生的“×卫红”没有必要一定改名为“×大利”一样。但是对于新成立的业余无线电组织,如有可能,也应尽量使用正确的名词。所有早一步加入火腿园地的朋友,以及火腿开设的网站、编写的文章等,除了对历史的客观描述,也应该尽量用正确的名词去宣传、去引导新手。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错误的概念或者对历史故事的描述如果不能及时得到纠正,一错就会是一代、两代、好几代,就会积重难返,需要只争朝夕。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