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楼:
如果对比一下crsa最早的会刊,可以发现其实没有什么重新改组的问题。
解放以后国务院前后出国四个关于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文件,涉及业余电台管理的总体制没有改变,主管始终是无线电主管部门(前后为邮电部、全国无委、国家无委、信产部、工信部)。只是体育单位曾经是无线电管理部门最先批准设置使用业余电台的用户,也曾经有过比较专业的无线电业务单位(国家无线电运动学校)和各省建制(各省无线电运动队),在业余无线电方面与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也有相当紧密的合作关系(crsa的第一任主席就是当时负责无线电管理的邮电部副部长王铮兼任的,第二任副主席则由电子工业部副部长刘寅兼任)。由于1949~1992年间民间业余电台中断了40多年,在刚刚向社会恢复开放业余电台时,国内还没有具其他有业余电台实践经验的单位和组织。因此国家体委受国家无委委托,在设台申请流程中协助无线电主管部门做行政审批前的服务工作(资料受理、预审核、审批数据预指配)。但后来随着《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体育法》的颁布和国家法制建设的进步、政府以及行业管理的专业和层次结构的清晰化,尤其是业余电台完全走出了体育和教育界少数官办集体台的小范围,变成广泛分布于各地区个行业的公民行为,20年来具体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如何改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取得业余电台设台审批和呼号审批两项政府无线电行政许可的流程这个在不少地方一直没有理顺的问题,受到了主管部门的更多注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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