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0394阅读
  • 51回复

何记者写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BD8AAA
发帖
4999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8-06-26
硬要钻的话,我们从词法上面来理解。

无线电是一个专有名词。在很长一段时间,由于电子学受益于无线电,无线电(技术)与(电子)技术是同义词。

无线电爱好者,就是爱好无线电的人。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是业余爱好无线电的人。

甚至可以推理,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与业余电子爱好者是同义语。

只有在这个专业内,人们才承认关于业余无线电的专门定义。个人认为的解放思想,就是不要去钻这个牛角尖;所谓不是阳春白雪,就是提醒大家不要太清高,业余就是业余的东西嘛。大众认为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就是爱好无线电的人,这没什么坏处,反而好得很。实践证明好得很的东西,就应该支持。

好了好了,真的不说了。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8-06-26
'
硬要钻的话,我们从词法上面来理解。
无线电是一个专有名词。在很长一段时间,由于电子学受益于无线电,无线电(技术)与(电子)技术是同义词。
无线电爱好者,就是爱好无线电的人。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是业余爱好无线电的人。
甚至可以推理,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与业余电子爱好者是同义语。
只有在这个专业内,人们才承认关于业余无线电的专门定义。个人认为的解放思想,就是不要去钻这个牛角尖;所谓不是阳春白雪,就是提醒大家不要太清高,业余就是业余的东西嘛。大众认为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就是爱好无线电的人,这没什么坏处,反而好得很。实践证明好得很的东西,就应该支持。
好了好了,真的不说了。
'

“无线电爱好者”和“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有什么区别呢?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指对“业余无线电(amateur radio)”的爱好者,而不是“业余的”对无线电的爱好者。

“爱好者”本身就有“业余”的意思,“无线电爱好者”本来就是“业余的”对“无线电”的爱好者。这里的“业余”是业余爱好(hobby),这里的“无线电”不等于“业余无线电(amateur radio)”。

也就是说,“无线电爱好者”的范畴大大地大于“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两者并不等同。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1.3.39)。我国也按国际规则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做了明确定义,说白了不许香肠套火腿的马甲发射。

尊重法制不是假清高,无论什么游戏都有规则......
离线BG7IBQ
发帖
21205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8-06-26
看到‘业余’两个字看多了,反觉得这个两个字很陌生
离线BA0BZ
发帖
2318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8-06-26
'
“无线电爱好者”和“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有什么区别呢?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指对“业余无线电(amateur radio)”的爱好者,而不是“业余的”对无线电的爱好者。
“爱好者”本身就有“业余”的意思,“无线电爱好者”本来就是“业余的”对“无线电”的爱好者。这里的“业余”是业余爱好(hobby),这里的“无线电”不等于“业余无线电(amateur radio)”。
也就是说,“无线电爱好者”的范畴大大地大于“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两者并不等同。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1.3.39)。这个定义明确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做了定义,说白了不许香肠套火腿的马甲发射。 [表情]
尊重法制不是假清高,无论什么游戏都有规则...... [表情]
'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老祖宗发明的方块字真是奇妙,标点符号(断句)的位置微妙变化,可以导致语意的严重变化
离线BD8AAA
发帖
4999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8-06-26
'
“无线电爱好者”和“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有什么区别呢?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指对“业余无线电(amateur radio)”的爱好者,而不是“业余的”对无线电的爱好者。
“爱好者”本身就有“业余”的意思,“无线电爱好者”本来就是“业余的”对“无线电”的爱好者。这里的“业余”是业余爱好(hobby),这里的“无线电”不等于“业余无线电(amateur radio)”。
也就是说,“无线电爱好者”的范畴大大地大于“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两者并不等同。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1.3.39)。这个定义明确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做了定义,说白了不许香肠套火腿的马甲发射。 [表情]
守法不是假清高,无论什么游戏都有规则...... [表情]
'

说得太典型了,所以忍不住再回复一条。

我可没有说守法是假清高哈,原文并未指明这一点,这是你的理解而已。这种理解具有理性的一面,但不是科学理性的。

看来大家已经习惯用《划分规定》中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约束作为依据。

划分规定原文是:
业余业务 amateur service
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业余无线
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其兴趣纯系个人爱好而不涉及谋取
利润。

这里提到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是对业余业务定义中所述的“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中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规定,是“业余业务”定义严谨性的保证。这个规定仅对该定义中的引用概念起约束作用,并不对这个定义之外的语言起约束作用。
该划分规定并没有“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独立定义。这里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约束语,不能单独引用到其它文献中,必须与业余业务的定义同时引用。这是引用学术观点的规范,否则就是断章取义。

这种对引用词句进行约束的现象在国家标准中是常见的。但是这个约束只在该标准中有效,不能用到别的地方,否则就乱套了。

至于断句的问题,我接受你的观点。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8-06-26
'
说得太典型了,所以忍不住再回复一条。
我可没有说守法是假清高哈,原文并未指明这一点,这是你的理解而已。这种理解具有理性的一面,但不是科学理性的。
看来大家已经习惯用《划分规定》中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约束作为依据。
划分规定原文是:
业余业务 amateur service
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业余无线
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其兴趣纯系个人爱好而不涉及谋取
利润。
这里提到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是对业余业务定义中所述的“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中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规定,是“业余业务”定义严谨性的保证。这个规定仅对该定义中的引用概念起约束作用,并不对这个定义之外的语言起约束作用。
该划分规定并没有“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独立定义。这里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约束语,不能单独引用到其它文献中,必须与业余业务的定义同时引用。这是引用学术观点的规范,否则就是断章取义。
这种对引用词句进行约束的现象在国家标准中是常见的。但是这个约束只在该标准中有效,不能用到别的地方,否则就乱套了。
至于断句的问题,我接受你的观点。
'


其实在香肠最多的地方,三年前就支持我现在的观点了
http://www.txcy.com.cn/article/other/other1/200508/351.html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8-06-26
这里有个准确度比较高的,描写业余无线电的文章。
http://qnsx.cyol.com/content/2007-03/29/content_1716371.htm
那些不想花太多时间写出比较有职业水准的记者可以参考一下。




===============================

  “火腿”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圈子内部的非正式名称,英语的表述是ham——指的是拥有执照的无线电爱好者;与ham相对应的是sausage ——“香肠”,指玩无线电的人群中还没有获得执照的部分。没有人知道“火腿”一词的准确起源,它已经约定俗成,从1900年业余无线电开始出现到今天的一百多年中,一直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同义词。

  据了解,与世界上绝大多数个人业余爱好不同的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必须申请一张电台执照,才能使用电台进行通联。不同的国家,对电台执照的申请手续有不同的规定。电台执照通常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有不同的权利,等级越高,权利越多,例如,持低等级电台执照的火腿,只能在较窄的频率范围内,以较小的功率通联,持高等级电台执照的“火腿”,可以在较宽的频率范围内,以较大的功率通联。在中国,电台执照分为五个等级,五级最低,一级最高。
离线BD8AAA
发帖
4999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8-06-26
请教一下,“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完整的英文翻译是什么?先谢谢了。

睡觉了,73!
离线BA5AG
发帖
4257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8-06-26
既然说到英文,就来说说英文
在英文中,
radio amateur(电台业余爱好者,按照单词顺序直译)指有执照有呼号的爱好者,在北美和英国都是法律名词,不可以用来指称没有执照的爱好者
electronic hobbies, electronic geeks用来指称一般的电子爱好者,包括无线电爱好者
amateur radio(业余电台,按照单词顺序直译)则是指经过批准有执照有呼号的业余电台,同样在北美和英国都是法律名词,与之对应的是
commercial radio(商业电台)
broadcast radio(广播电台)
governmental radio(政府电台)
public radio(公共电台)
military radio(军队电台)等
pirate radio(海盗电台,即没有执照的电台)
没有执照的电台,即使是由业余的爱好者所操作的,也只能被称作是pirate radio,而绝不是业余的电台(amateur radio)

即使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对于大多数省份,获得业余电台操作证书和电台执照是没有门槛的事情。是只要他本人想要,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按照东方文化,对于非注册电台都不值得同情,更不要说循规蹈矩的西方文化了。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8-06-26
楼上太正确了。

香肠没有什么“可怜”之处,因而无从同情。

前几年我就说过,中国业余无线电发展存在“火腿香肠化”的倾向。因为获得业余无线电操作证书门槛太低,业余无线电执照大概是全国门槛最低的执照。获得操作证书要理解法规、掌握基本知识才行,这是基本的要求,但是函考无法实现这个门槛。函考形同虚设,新会员没有经过任何形式有效培训。一些车友会“批发地”入会,“批发地”填写函考试卷。
离线BA5RW
发帖
48263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08-06-26
不少火腿是从香肠过来的,用他们的话说,他们起先不知道有组织,也不知道需要审批,这是国情、时代和环境造成的,对这样的香肠我个人表示同情,对于知法犯法的香肠我不同情也不厌恶,要看他们到底为何违法,有的是因为没有时间,有的认为没有必要那么麻烦……象这些朋友,我对他们没有任何不愉快的感觉,只有极少数香肠甚至取得合法执照的所谓“火腿”是以干扰别人通联和爱好,让别人流露厌烦的感觉为乐,取得一种变态的快感,这样的肉制品要千刀万剐喂狗吃!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08-06-26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英文里是amateur radio operator、radio amateur 、ham。

"radio amateur"是专有名词,不能拆开翻译。在wikipedia输入radio amateur,进入的页面就是amateur radio operator。同样,无线电里的业余业务,也是专有名词,不能理解成“业余兴趣爱好的业务”。90年代,一些国内无线电报刊上常出现,在业余频率可以无照发射的错误理解。

amateur radio operators are also known as radio amateurs or hams.(来源:wikipedia)
离线BA5TT
发帖
2413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08-06-26
'
不少火腿是从香肠过来的,用他们的话说,他们起先不知道有组织,也不知道需要审批,这是国情、时代和环境造成的,对这样的香肠我个人表示同情,对于知法犯法的香肠我不同情也不厌恶,要看他们到底为何违法,有的是因为没有时间,有的认为没有必要那么麻烦……象这些朋友,我对他们没有任何不愉快的感觉,只有极少数香肠甚至取得合法执照的所谓“火腿”是以干扰别人通联和爱好,让别人流露厌烦的感觉为乐,取得一种变态的快感,这样的肉制品要千刀万剐喂狗吃!
'

业余无线电操作证书试题:

问:干扰别人通联有什么后果?
答:千刀万剐喂狗吃!

离线小比尔/5
发帖
2582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08-06-26
我个人感觉报道的内容应该改成弱化政治色彩的
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的ham们和平日热爱业余无线电运动的人
毕竟救灾是第一的,非常情况下,任何人有权用任何频率来进行通讯
但在报道中不能传递与法律有些违背的内容,反正就是不能明讲……
离线ba8avcq
发帖
411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08-06-26
好文章!!!!!!!!!!!
离线BD7DA
发帖
8304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08-06-28
何记者的文章写得好!
虽然有些瑕疵,但比起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介绍的业余无线电参加抗震救灾的节目好得多了!
在当今现实社会里能有何记者这样深入生活体验我们业余无线电活动的记者朋友也是极其难得了!
离线BA4ST
发帖
5571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08-06-28
ham和香肠也许都是无线电爱好者,但是,主要区别前者是有组织守纪律的,而后者则相反。
记者写文章宣传的目的是什么?应该是弘扬正气,鼓励人们学习优秀的精神。
老百姓崇拜的也是正面的楷模。而领导们则不用说了。
本来社会上不少人不了解业余无线电,有些人对业余无线电就存在着偏见,如果把无组织无纪律的香肠与ham混为一谈,不利于社会对ham的了解,还损害了ham形象!
离线BD8AAA
发帖
4999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08-06-28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之一。
离线BH1DIY
发帖
1089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08-06-28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之一。
'

赞同!

这个帖子严重跑题了 实在搞不同火腿香肠有啥好讨论的 大家心知肚明 不要犯大事就凑合过去是了

如果非要较真,咱们先讨论一下crsa的合理合法性等一系列的问题,否则,上梁都不正下梁也可以歪点,一切等于白扯

无论是火腿还是香肠 不管是白猫黑猫
能为社会做贡献 就是好样的 能抓住老鼠 就是好猫
离线bg3nhx
发帖
109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08-06-29
“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话不假,但是白猫和黑猫还是有区别的,否则就都叫“白猫”了。这个区别就在于:“白猫”可以理直气壮地宣传自己;而“黑猫”即使抓的老鼠比白猫多也不能说自己比白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