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區曾有ares台網, 我做了幾年的主控, 後來寫了一些檢討報告.... 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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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地區 ares 網路實施狀況報告與檢討 * bv2ac 199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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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於每周日晚間 21:03 - 22:00 實施, 使用頻率 : 145.00, 431.00 fm 模式
其中 21:00 - 21:03 及 21:30 - 21:33 保留為 "求援呼叫" 之守聽時間.
二. 由各地區電臺認可之主控電台負責通訊秩序之掌握, 主控電台之條件 :
1. 電台設備與送收信號條件良好, 對當地無通信阻礙者.
2. 對報讀法, 簡語運用純熟, 能快速無誤抄收電台呼號者.
3. 熟悉無線電法規, 技術規範, 無線電監理業務, 能提供各電台正確資訊者.
4. 對國內外相關通信活動, 各社團之活動訊息管道暢通, 能提供發佈者.
目前北部網路由 bv3ek 江樹梅, bv2ac 蔡鴻彰 等 ctarl 會務幹部為主控電台.
三. 為協助大區域眾多電台間之相對弱信號台, 及偏遠地區電台, 設置地區副控電台.
四. 通信網路流程 :
1. 21:03 主控電台宣告本身電台呼號, 電台位置, 網路時間開始.
2. 主控電台宣告網路起終時間, 網路實施意義, 網路通訊規則等.
3. 第一階段 : 主控電台依地區接受各區電台報到 (check-in), 次序如下:
(1) 基隆宜蘭 (2) 台北 (3) 中南部 (4) 桃竹區手提機或移動電台
(5) 桃竹區固定電台
4. 報到 (check-in) 之手續
(1) 主控電台宣告接受特定地區或特定呼號, 或特定條件電台之報到.
其目的在藉篩選以主動掌控通信秩序.
(2) 符合條件之電台發信報告自己全部或一部份呼號. 如 bm2aaz 可報出 aaz
(3) 主控電台挑選可辨識之電台, 要求他給報告完整呼號及信號狀況.
(4) 被挑選之電台以報讀法告知完整電台呼號, 並給予一個信號報告, 其內容為 :
這裡是 bm2aaz, 給主控信號報告 59 106 25 (over) (本台有信息報告)
59 : 收到主控電台之信號品質 (1---5), 信號強度 (1---9)
106 : 電台所在位置, 此處為郵遞區號, 106 為台北信義區.
25 : 電台所使用發射功率.
over : 結束
有信息報告 : 向主控台預約信息報告時間.
(5) 主控台抄錄其報告, 並告知其信號強度, 次序編號及預約處理情形.
bm2aaz 你的信號也是 59, 給你的編號是第 12 位, (請 standby) (請報告)
(6) 主控請下一位電台報到, 其編號則增加一號. 該區域無人報到則輪由下一區域.
主控收信不佳可由其他主副控電台接手, 或徵求其它電台協助轉接 (qsp).
(7) 所有主副控電台同時登錄報到者信號與編號, 所有參與報到者也自行登錄該
資料, 如此可以熟悉彼此間之電台位置與收信強度關係, 以強化通信網連結.
5. 第二階段 : 主控報告最新訊息, 或請報到之電台通報訊息, 訊息包含 :
(1) 政令法規之宣導, 新發佈法規之通告, 業餘無線電監理考照事項通報.
(2) 國內外業餘無線電通信活動報告. (如測向比賽, wpx, 新的 dxcc 區域等)
(3) 自然界影響通信因素狀況報告 : 太陽, 電離層, 颱風, 鋒面等.
(4) 各相關團體之活動通告. (如 : 展示會, 登山旅遊通信預約等)
(5) 最新相關科技之報告. (如 : 太陽能應用, 新式天線,..)
(6) 先前預約相關問題回覆.
(7) 將發生或已發生之災害狀況通報. (颱風, 地震, 豪雨, 交通事故...)
(8) 各電台於守聽時間接獲之訊息及處理狀況. (如: 求援呼叫, 干擾...)
6. 第三階段 : 主控電台徵求問題, 並予回覆, 或徵求其他電台協助回答, 或預約於
下次網路時間回覆.
7. 如時間有容餘, 可重復上述 一, 二, 三階段工作.
8. 22:00 主控電台宣佈本次網路結束, 回復 145.00 與 431.00 之守聽作業.
五. 網路成效
1. 自 1998/1/18 起至 1999/6/13 每周日均實施, 每次報到人數 30 至 70 人.
除台北縣市, 桃竹, 基隆,宜蘭地區外, 台中彰化雲林台南... 亦有少數電台報到.
而據反應, 未報到在旁守聽網路通聯過程之合法與非法電台很多.
2. 經常報到之電台 (超過 50 次), 熟悉網路通信形態, 與主控電台形成密切的聯結,
隨時可接替為副控電台.
3. 多次通告正確之法規與監理業務資訊, 例如 : 違反電信法之罰則, 業餘無線電管理
辦法宣導, 各等級考照與設台身請業務解說, 電台設置之避雷保安設施解說... 等.
4. 使用報讀與簡語, 通報信號方式, 可讓參與或旁聽者瞭解學習有效率的通信方法.
5. 本網路並非為救災通信業務而建立, 但此種網路通信方式可以於災害發生時轉為
救災通信之用.
六. 網路缺點檢討
1. 參與人數只占本地所有電台人數極少部份, p.s 北部地區應有上萬業餘電台.
2. 本網路受到以下誤解, 致有許多不願參與之理由 :
(1) 本網路主控者為 ctarl 之成員, 故被誤認為非會員不可參加報到.
(2) 網路主控經常宣導政令法規, 故被誤會為政府喉舌, 聞之生厭.
(3) 網路主控常宣導守聽與救災通信之重要, 故被誤為救難組織的網路, 使自認為
純業餘通信人士不願加入.
(4) 網路通信之制式流程, 使習於隨興聊天者不願加入.
3. 145.00 與 431.00 仍有非法使用者及惡意干擾者.
4. 本網路缺少 警, 消, 衛生單位之電台參與, 這些單位依法可設置救難電台與業餘
電台互通, 以熟習及相互協調.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 45 條)
七. 日後之改進事項
1. 增加報到電台之總數. 並培訓更多主副控電台.
2. 增加網路實施的日數, 時間, 及頻率.
3. 通報更多資訊內容與詢答次數.
4. 增加參與網路之社團與單位,使資訊多元化.
5. 多作特別狀況資訊傳送之演練, 使緊急時能轉為災情通報網路.
6. 網路所通報收集之資訊能傳送至網外的相關權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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