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rsa.org.cn/news_end.php?id=457一、竞赛项目
(一)aprs系统指引集结竞赛。
(二)搭建帐篷、架设短波天线、2米波段天线、调试通讯设备竞赛。
(三)利用架设的短波天线及通讯设备接收指定电台传送报底文件竞赛(通讯模式:ssb、cw;使用应急频率: 7.030 mhz、14.100 mhz) 。
(四) 利用架设的2米波段天线及通讯设备和现场拍摄照片并使用sstv模式传送图片竞赛。(使用应急频率: 145.00 mhz)
二、竞赛细则及评分方法:
(一) aprs系统指引集结竞赛:(总分:20分)
1、1号集结点集结,规定时间内集结完毕。规定时间提前公布。规定时间内1号集结点集结完毕,即得5分,每推迟5分钟集结扣1分,直到扣为0分为止。
2、2号集结点到达后并领取救灾物资即得5分。
3、3号集结点路过(精度100米范围内)即得5分。
4、4号集结点到达即得5分。
备注:1、从1号集结点到 4号集结点在90分钟内到达即可,超过90分钟2、3、4号集结点不计分。
2、每队安排两名队员参赛。队长跟随裁判确定本队成绩。
(二) 搭建帐篷、架设短波天线、2米波段天线、调试通讯设备竞赛;(总分:60分)
1、 竞赛器材及附属设备:
参赛代表队需要准备如下器材设备:
短波两波段倒“v”天线一付(需有40米波段、20米波段应急通讯频点谐振,需要四分之一波长四根振子);
7米以上军用支撑杆;
2米波段天线辐射振子1米以上;
短波设备、2米波段设备、外置驻波表;
12v/17安时以上直流电源(或其它兼容电源);
笔记本电脑等相关配件;
安放电台和操作人员使用的折叠桌椅一张。
2、 比赛顺序及规则
1) 各参赛队成员携带上述比赛设备,听从指挥列纵队站在本队车辆旁边,号令发出后开始计时,各队从车内取出设备奔向组委会预先指定的地点开始架设帐篷和天线及调试电台设备。
2) 支起帐篷。要求帐篷完整撑开,帐篷配件全部使用到位。
3) 全部通信设备架设、安装完并进入开机状态且调试好后,全体队员在裁判规定位置集合后,由本队队长向裁判举手示意,此时裁判停止架台部分比赛计时并进行评判。
4) 裁判检查和记录后,由队长签字确认后进行下一项通联比赛。
3、 记分方法:
1) 应急架设短波电台及营地设立竞赛得分=[全部竞赛时间-使用的时间]÷10。竞赛时间组委会提前公布,例如全部竞赛时间为10分钟,使用5分30秒时间,即(10×60-(5×60+30))÷10=27分(以秒计算)。
2) 得分计算四舍五入到整数位。如为负分,记为0分,当得分相同而又涉及到得奖名次时,得分可以精确到足以区分名次的位数或负分。
3) 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a. 帐篷没有完整支撑(没有完成全部配件装配)扣除2分;
b. 支撑杆拉纤未拉,每发现一处扣除2分;
c. 地锚未钉入地下,每发现一处扣除2分;(如为硬砖地此项不扣分)
d. 天线杆不能完全自立扣除2分;(如为硬砖地此项不扣分);
e. 天线末端未与线绳相连,或未与地面牢靠连接扣除2分;
f. 配置电源不符合规定扣除2分;
g. 电台未进入开机状态扣除2分;
h. 在应急通讯频率短波驻波大于3扣除2分;
i. 振子数量不足四根扣除2分;
j. 支撑杆高度不足7米扣除2分;
k. 桌椅未完全打开扣除2分;
l. 2米波段天线未安装在支撑杆顶端扣除2分。
(三) 利用架设的短波天线及通讯设备;接收指定电台传送报底文件竞赛:(总分:40分)
1、 每队各派出一名队员在总台和本队参赛电台按竞赛委员会发给的报底进行通联。
2、 比赛现场按抽签顺序通联,每队三分钟,在三分钟内利用自己电台设备在7mhz和14mhz分别采用ssb和cw两种模式接收本队队员按报底发送的报底信息(cw模式可用手键或自动键)。
3、 计分方法:在规定时间内,每在一个波段用一种模式正确发送报底成功得10分,漏、错一组扣2分。
备注:总台设备ft-897。
(四) 现场拍照并使用sstv模式传送照片:(总分:20分)
通过自带的拍摄设备拍摄组委会指定位置的照片,并添加指定内容,做好发送准备,准备期间关闭电台设备。根据裁判指令开启电台,在规定时间(2分钟内)、在144mhz通过sstv模式把该图片传送到总台,2分钟后停止操作离开电台。传送成功得20分,指定内容不完整每项扣2分,传送不成功得0分。
备注:比赛最终得分为四项比赛得分之和。
三、犯规及处罚
选手下列行为均视为犯规:
(一) 参赛者在非本队竞赛时间启动发信设备或发出电磁干扰及故意干扰其它电台;
(二) 在竞赛过程中取得别人的帮助或给予其他选手帮助(发生意外时的救护除外)、与别人交谈或以其他方式交换信息、故意不回避其他代表队选手;
(三) 不服从裁判裁决。
(四) 选手纯因操作技术水平所限不能正确遵守业余电台联络纪律和规定,但情节轻微、且不会影响本人及他人的竞赛成绩者,裁判可按情节给予批评和扣分处罚。
(五) 犯规的选手所在的小组项目成绩无效。
四、裁判委员会
(一) 裁判委员会由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各项目裁判长组成。
(二) 裁判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裁定竞赛成绩,并监督领队、教练、选手、裁判员遵守竞赛规则和规定。
(三) 除本规则前文叙述的裁判工作外,裁判委员会还应妥善组织实施对竞赛有关频段的监听记录、对选手行为的监督工作。
五、 本规则解释权归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