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一段,全篇6个大项都有通讯能力要求。
六、潜水救援
分别对社会应急力量的队伍规模、管理能力、持续作业时间、关键技术、关键装备、关键岗位配置、后勤及医疗保障能力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培育、发展。
(一)队伍建设。纳入省级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发展的队伍人数应不少于12人,核心骨干队伍人数不少于6人。
(二)队伍管理。按队伍人数配备一定比例具备资质的应急救援员,装备管理、预案和计划和文档管理每 10 人持有应急救援员资质≥1 人;设置仓库管理制度;队员培训时长每年至少需达到56小时,每2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每年至少开展 1 次队员技能考核。
(三)出队岗位设置。设置管理、潜水员、安全员、医疗、后勤保障等岗位,各岗位建议配备人数:管理≥1 人;潜水员≥2 人;安全员≥1 人;医疗≥1 人;后勤保障≥1 人。
(四)机动、救援能力。省级社会应急力量队伍应具备不低于 500 公里的远程人员机动和装备投送能力。人力和装备能保障持续工作 8 小时,水下持续工作 2小时。
(五)启动-集结时间。属地 4-6小时;异地 6-12 小时。
(六)灾情信息获取能力。具备一定的灾情收集能力和方案制定能力。
(七)现场管理。安全评估和管理;对人员、装备进行动态管理。
(八)安全评估能力。具备对现场水流、水深、水温、能见度、海拔、潮汐、水下地形等分析能力。
(九)搜索营救能力。具备在深度≤12m、能见度为仪表可读取、水流速度<0.5m/s 的开放水域进行搜索、营救、紧急医疗处置的能力。
(十)医疗能力。能对队员和营救出的受困者实施紧急医疗救助。
(十一)行动基地。具备建立、管理和运维单项功能行动基地的基本能力。
(十二)通讯能力。可保障现场行动队伍内部的通讯;可保障前、后方指挥中心信息通联和信息交换(语音)。
来源:广*省/应急管/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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