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信部第22号令)及中国无线电协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旧版《业余电台操作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发范围 持有四级旧版证书者,换发A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持有二级、三级旧版证书者,换发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持有一级旧版证书者,换发C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二、办理方式 采取邮件申请、网上审查、现场核验、分批上报、分批核发的方式。
三、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 办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竹塘路13号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8楼。
四、 办理流程 1、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申请人电子邮件上报以下电子资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文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身份证号码_姓名.jpg,照片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2)旧版操作证书申请人信息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报名表-姓名;文件填写规范详见示例。
(3)《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表;
以上电子资料打包编辑标题为“X(现持证等级)级换证+姓名”的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
NNSWXD@163.COM 2、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已经上报电子资料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请注意等待邮箱通知(
我处需要将合格的申请资料汇总报送广西无线电管理局,由广西无线电管理局复审并提交国家无线电协会,国家无线电协会统一指配业余电台操作证号,请大家耐心等待),申请人收到邮箱通知后,请持以下纸质资料到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8楼现场办理旧证换发核验手续:
(1)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表(黑白打印版);
经核验信息吻合的将旧版操作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归还申请人,相关复印件及“《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表”留存。
3、我处于每月3日前统一审核上月申请资料,合格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区无线电管理局。 4、换证截至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换发截至日期之前旧版证书仍可作为持证人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截至日期结束后,仍未办理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证的,将不再予以更换。 5、《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的核发采取自行到我处领取或顺丰快递送达方式。申请人选择顺丰快递送达方式的,快递费到付。
附件:
原文网址:
http://www.nnsradio.cn/?f=content&c=index&a=view&cid=11&id=180 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873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