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信部第22号令)及中国无线电协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旧版《业余电台操作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换发范围
1、持有四级旧版证书者,换发A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2、持有二级、三级旧版证书者,换发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3、持有一级旧版证书者,换发C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二、 办理方式
采取邮件申请、网上审查、现场核验、分批上报、分批核发的方式。
三、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
2014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4日;
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10日上报电子版换证资料;
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14日现场核验纸质资料。
办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竹塘路13号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8楼。
四、 办理流程
1、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10日,申请人电子邮件上报以下电子资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文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身份证号码_姓名.jpg,照片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2)旧版操作证书申请人信息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报名表-姓名;文件填写规范详见示例。
(3)《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表;
以上电子资料打包编辑标题为“X(现持证等级)级换证+姓名”的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
NNSWXD@163.com 2、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14日,已经上报电子资料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持以下纸质资料到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8楼现场办理旧证换发核验手续:
(1)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表(黑白打印版);
经核验信息吻合的将旧版操作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归还申请人,相关复印件及“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表”留存。
3、我处将根据各时期受理情况,不定期将申请材料报区无线电管理局。
4、《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的核发采取自行到我处领取或顺丰快递送达方式。申请人选择顺丰快递送达方式的,快递费到付。
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873676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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