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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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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想到一些,个人观点难免有所偏颇,不当之处欢迎拍砖。一、明确主体地位。以前,crsa是代表着中国火腿群体在相关国际会议上发言的,协会变更后,这个“法律”主体由谁来承担应当明确。二、加强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是93年颁布的,至今已有16年,很多内容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难以与时俱进。尽管法律法规应当相对保持稳定,但16年也是个不短的时间了,而且国家的各种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都制定得有相应的法律,唯独频谱资源仍停留在法规的层面上,建议将该条例上升为“法”。三、废止过期文件。我国从八十年代初恢复业余无线电活动以来,相继制定了许多相应的条例、暂行规定、暂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这些文件很多内容相互交叉重叠,显得过于凌乱,建议该废止的就及时明文加以废止。四、取消五级证书。鉴于目前申请五级操作证的人数已很少,不如干脆取消五级,现有五级直接转为四级(如果现行年龄规定不变的话)。五、杜绝越权发射。一些四级操作员利用三级和四级呼号有相同的前缀使对方难以区分的现实,越级发射,这不是个别现象。可否在呼号上加以区别和约束,同时我想这也是对四级的一种激励。当然,我也知道大范围的改变呼号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说有些异想天开,也许还有更好的办法能达到这个目的。我提出这个建议仅仅是为了考虑怎样杜绝越级发射。(当然,如果能放开级别限制的话另当别论)六、简化设台手续。现在的设台申请表使用“国无管表”系列后实在是太糟糕太糟糕了,那些个表几表几也许是其他业务电台适用的,用在业余电台上很不切合实际,比如设台经纬度是多少、海拔高度是多少、天线距地面高度是多少、最大辐射方位角是多少、最大增益是多少、垂直方向图、水平方向图、天线辐射仰角是多少……等等,完全不适合业余无线电的特点。建议针对业余电台的特点设计业余电台专用设台申请表。现在的电台执照也很不符合业余电台的实际,按照现行规定,电台都是一机一照,但是火腿手上往往持有多部电台,而且型号变化很快,可否针对这个特点在执照上不注明设备型号呢?七、加强科普宣传。业余无线电是一项科技爱好,应当列入国家科普教育,大力宣传业余无线电在应急通信中的作用,让社会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业余无线电活动,进而达到保障和维护火腿的合法权益。八、关于409兆频段。我国的现行规定409兆公共频段是免执照的,但对设备限制得比较严格,如发射功率不超过0.5瓦、固定信道模式、天线整体不可拆卸等等,这些技术规范限制了409兆公共频段的通信距离,导致很多以娱乐聊天为目的的、并不爱好业余无线电的“爱好者”跑到业余频段来打堆,严重扰乱了业余频段的通信秩序并引发了真爱好者和伪爱好者之间的多种矛盾和对立,因此,建议放宽409兆频段设备的技术限制,以引导那些非爱好者到409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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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了“ham”是怎么来的,个人不同意取消cw的抄听与拍发考试!否则玩cw的火腿们就更稀有了!还是要大力推广、使用摩尔斯的力度,希望cw国际竞赛能有更多的中国呼号出现。建议操作证级别只限制发射功率(比如短波:4级5瓦以下;3级50瓦以下;2级500瓦以下;1级1000瓦以下),不要限制使用频率(目前规定只有2级操作证才能去cw乐园玩,挡了一大批cw爱好者去通联);所以建议所有业余频段4级都可以去,这样玩cw的门槛就不高了,4级以下也可以在各个频段的低端去通摩尔斯了!这样6米、12米、17米4级的朋友也可以去玩了;当然想增加自己的使用功率,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cw水平,老老实实参加升级考试,否则cw业务不精,即使使用了大功率,在国际上还是丢中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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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放开cb频段,适当放宽cb频段功率(比如10w);让只想用用对讲机的非无线电爱好者离开业余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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