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8月6日发布的两个文件:
(1)
《关于北京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重新申报电台资料和更换电台执照的通知》
为贯彻09年3月5日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同时为给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电磁环境,保证活动中无线电使用安全,特决定对我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重新申报电台资料和更换电台执照。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台站资料电子表格填报
为保证电台资料的准确性,本次重新申报采用电子表格申报的方式,《业余无线电台站电子表格网上申报填写方法》(点击下载后查看)。电子表格填好后根据时间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内,以邮件的方式发至无线电运动协会,协会汇集初审后转我局。
协会邮件地址:crsa@public.bta.net.cn
wanglj@263.net二、填报中若有不明之处,可致函
wangying@bjrab.gov.cn咨询,我们根据问题情况,在我局网站随时解答。
三、时间安排
为保证申报资料和更换执照工作的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分批进行:
1、8月20日前原持有电台执照,且设置固定台的无线电爱好者申报电子版电台资料;8月31日开始更换执照。
2、9月20日原持有电台执照,没有固定台的爱好者申报电子版电台资料,10月10日开始更换执照。
3、11月1日开始受理新申请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爱好者申请。
四、近期我局将与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联合举办电子表格填写培训,电子表格填写有困难的爱好者可向协会报名登记参加。
二OO九年八月五日
(2)
《关于我市规范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信部无[2007]223号“关于发布《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流程,特作如下规定:
1. 凡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资格后,均须填写电台资料的电子表格,并用电子邮件发给无线电运动协会,由协会将其他相关资料汇总,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向我局申请电台呼号;
2. 我局收到相关材料后,按照行政许可程序指配电台呼号,并对资料整理入库,经审核无误后统一核发电台执照。上述过程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3. 电台执照由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统一领取后分发给各会员;
4.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程序的任何材料,不予核发电台执照;
5. 我局检测中心在每次会员培训后两星期内安排一次设备的集中检测,同时在每星期一下午接待未参加集中检测会员的设备检测;
6. 电子表格的填写方法见《业余无线电台站电子表格网上申报填写方法》(点击下载后查看)。同时协会在会员培训时讲解并回答有关表格填写的问题;
7. 请各会员保留好各自的电子文档资料;
8. 上述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五日
(3)
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网址:
http://www.bjrab.gov.cn/default.aspba1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