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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组织自己玩的“俱乐部”需要审批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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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bg6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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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0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0-08-20
“去工商局就注册了”。
那等于说就是办商店一样的了?
可我这是玩,不是赚钱啊!
离线BG4L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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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1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0-08-20
很麻烦 基本会磨光你的所有兴趣 耗光所有时间 最后还是个p
离线BH4TMO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0-08-20
楼上爱好广泛,精力充沛哇。我有楼上的前两个爱好,第三个已是没有时间玩了,控已经闲置很久了
离线818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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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0-08-20
集_会_结_社可能是敏感词了吧
离线BA4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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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8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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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属于营利的单位需要去工商局注册,和协会不同的,协会是非营利机构,需要去民政局注册,而且不能个人注册,所以要办俱乐部很简单的,去工商局就注册了。
'

俱乐部和协会一样 都是民间团体 属民政局注册  

性质是 民办非企业
离线木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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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0-08-20
需要民政部门发证照,但是前提是有主管部门,你找好主管部门后再说了
如果真的想办理,请联系下bg7qdf,他有实际操作经验
离线bd2t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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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0-08-21
离线BA1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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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0-08-24
个人看法:

1, 只要是“组织”,有成员、有纲领、宗旨或章程(哪怕是玩),都需要注册。非赢利的就是“民间组织”(以前叫“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批。赢利的就是企业,工商部门批。“俱乐部”应属于民间组织,但也有挂“俱乐部”名字的企业,例如夜总会类的。

2,学校或者企业团体内部的社团组织不需要注册,但只能在单位内部活动。

3,现在有很多俱乐部、车友会,和没有电台执照的黑台一样,从法律意义上讲是非法的,只是没有遇到整顿的时候。

4,crsa或者其他现有协会本身就是民间组织,没有决定别的民间组织是否可以成立的权力。

5,按照我国有关法规,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个别特殊团体外,其他民间组织不能有地区性分支机构,在各级政府注册的协会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受各自业务指导部门的管辖。但一个协会可以做另一个协会的团体会员,例如省协会可以是相应全国协会的团体会员。

6,1990年代以前我国民间业余无线电活动没有开放,相应管理体制还没有分化发育,业务关系不很清楚,例如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最初章程所确定的业务范围是无线电运动,最初两任主席分别是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的领导。但随着业余无线电的发展和国家法制的健全,各种协会的分工正在逐渐科学化起来,就像部队最早只有一架起义来的飞机,归陆军管,后来飞机多了,才产生空军一样。目前我国和业余无线电有关的民间组织大致有三类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主管的,其任务肯定会更多地协助做业余电台管理和组织方面的工作;体育部门主管的,肯定会更多专注于“无线电运动”,即依托于业余无线电的带有体育性质的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科协系统主管的,会更多地从事无线电科普教育。当然也可能在分工的基础上合作,会有交叉,例如无线电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体育运动协会开展一定的工作,体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科普协会参与一定的工作等。

7,本地的火腿想有一个小的活动群体,比较现实的办法是设法在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认可的业余无线电组织下,作为会员的一个活动小组。不要有独立的章程和会员等属于独立组织的东西,由于我国的民间组织不得设立地方性分支机构,也不要去追求什么正式名分,不要到处打自己的小旗帜,但可以争取利用大协会的影响,组织自己的活动。其实很多国家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都是这样的,有一些松散的所谓“俱乐部”,没有机构,只是一起搞野外训练、参加比赛、diy、ardf、吃烧烤,写报道都算作正式的大协会的“彩”。就拿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日本业余无线电联盟jarl说,总部每年主要组织几次活动,理事会和年会、无线电节、测向赛等,其余多如牛毛的活动都是地方会员自己组织的,活动照片放到杂志的协会栏目里,一下子就是一大片。中国的历史形成一个习惯,当个草头王很有滋味,为大家庭做承上启下的事就不自在,就像开公司一样,很少有几个公司能真正精诚合作的,因此事情做不大。业余无线电界要尽量形成合力,才能创造更好的活动环境。

73
chen ba1ham
离线BA1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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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0-08-24
赞成陈老师的看法
离线i86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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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0-08-25
本人有幸在512一周年时参加了一个全国性的关于ngo发展研讨会,在会上有很多政府部门相关单位都是或多或少的对ngo有所认识的,例如:中国国际救援队总指挥当时谈到,在08年512时开始的十余天内曾派去数只救援队伍,但是在通讯方面发生的问题,不得不各自为战。当时就是得到了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协助才得以部分信息畅通。
其实再回头看看06年,北京蝙蝠俱乐部当时在北京市通州区搞得应急通讯演习,也是得到了北京市通州区政府和通州区应急办的认可才在原来俱乐部的基础上又成立的通州区应急通讯抢险大队,变成了一只合法的政府管理民间团体为组成的应急通讯队伍。

说句远一些的话,即是政府或是相关部门认可想给提供些活动上的扶持,可是给谁呀?(因为组织不合法)

综上所述,还是尽量的做到正规化。其实这个和业余无线电一样,你不取得电台执照也是能买到无线电台的,也是“偷着”能用的,但是就是不合法。黑台他们至今还是存在着,没有多少被处理。大学中也有很多这样或是那样的社团,他们有几个能做到真正的合法化,全凭自觉。在某些不太严谨的体制下,不可能做到什么都尽如人意。呵呵。量力而行,尽量正规。


关于注册大致一下几个步骤,

1,登记现有会员(个人会员要达到50人以上)

2,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也就是找个“婆婆”,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有业务管理权的)

3,找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登记时提供相关材料。(房产证或是租赁合同)

4,相关资金证明。(证明有合法的正常的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例如:捐助、专项拨款、会费、投资、其他收入,省级不低于3万,全国的不低于10万。当然越多越好)

5,其他各种材料。(例如:章程、法人登记表、社团登记表、负责人登记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秘书长专职承诺书、会员名单等等,完整的可以看民政部的网站)


准备齐全后,先到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去初审。

取得验资通知单后,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最后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还要交一些表。



在网上找一下“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公民义务及权利限制”这篇文章,会有帮助的

注知识点:什么是ngo什么是npo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市场部门)之外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这些组织的集合就构成"非营利部门",或者称 "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与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尽管有学者认为"第三部门"与"非营利部门"所涵盖的范围不完全一样,但这两个概念经常被交替使用。现在,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最受认同的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推荐的"结构一运作定义",认为凡符合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等五个特性的组织都可被视为非营利组织。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也是中国学者常用的概念,而且经常把该概念与非营利组织交替使用。"非政府组织"最早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也被包括进来,现在主要指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尤其是那些草根层次的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非政府组织是一个比非营利组织狭窄得多的概念。

  "民间组织"是中国官方使用的概念,官方翻译为"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这体现了政府希望"政社分开"的改革取向,但"民间组织"并不完全等同于上文提到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民间组织包扩"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根据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的确不简单。量力而行。



还有一个个人见解,其实组织结构应该是这样的

1,全国性协会

2,地域性协会

3,地区性俱乐部和专题专项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