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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你说的这些,可能是现行制度的做法,但已经有行不通的地方。拿雷达如何验机办执照?也给个呼号吗?他搞的是研究,成功了,有人买他的技术,估计可以赚钱。这样算不算涉及谋取利益。
我们现在是在讨论制度是否需要调整、可以如何调整。所以不能简单地套用现行制度,觉得它神圣不可侵犯,否则我们就不需要讨论了,萧规曹随即可。
或者我们可以先考虑一个问题:业余无线电通讯是否就是业余无线电的全部?如果不是,那使用业余频率的准入制度是否就只有考操作证和办电台执照这一种?如果我的兴趣是研究雷达、遥控无人机或者其它什么需要用到无线电波的技术,是不是都需要先学习无线电通讯?都要办电台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