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晔
:一呼号一人,一人一历史。从此中国广东HAM无历史。重复使用?不懂HAM的瞎管理!贻笑全世界[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2017-07-07 12:32)
呼号是指配给电台的,这是ITU的国际规则。不是“一呼号一人”,而是“一呼号一台”。电台注销,法律上不存在了,原有的呼号指配关系也就自然永久失效了。
“一呼号一人”是1980年代外国爱好者带到中国的一种误解。一些国家政府只要考试及格就颁发业余电台执照、指配呼号,设备的技术指标则靠型号核准(型号核准就是国家承认该型号的设备符合技术标准,不必多此一举地逐台干预)或者设台人的后续责任(一旦产生有害干扰,负责消除)自动解决,因此执照不与具体设备挂钩。这样就产生了“呼号属于人”的误解。
我国无线电管理曾经把一部设备当做一部电台来管理,一个爱好者拥有五部发射设备就是五部电台、发五本电台执照,这就更使人误认为呼号是与人关联,而不是和设备关联。不过2012年工信部《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一开头在第二条就已经澄清了这个问题。
呼号资源有限,因此失效呼号重复指配是很多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的通用做法,例如美国。就很多国家的实际情况而言,过去也还没有包罗万象的历史数据库,呼号指配经常依据最近的管理记录。不过很多国家的火腿队伍比较稳定,那种为了其他目的拿业余无线电当跳板、今天进来明天跑路的走马灯现象不那么频繁。
我国目前规定呼号注销后(至少)五年内不被重复使用。对于铁杆火腿,肯定会按时办理业余电台执照延期手续;而对于刚入门就走人的,重复回收利用呼号资源是有必要的,因为数量不在少数。这样的处理有利于保护业余电台呼号资源为真正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所利用,另一方面也能促使真正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不要忘记按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尤其实在的一个情况是,2013年以前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学习国家有关管理法规,加上管理体制不顺、不少地方配套服务不规范,导致人云亦云、以讹传讹,拿到一个CRSA或者其他民间组织的“预指配呼号”,不经过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法定设台手续、申领电台执照、正式指配呼号,就以为自己“有了呼号”,甚至无照开台。这样的无效呼号在我国有些地区占据了很大比例的资源,管理部门现在进行清理,为合法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收回这部分被违法使用的呼号,更是必要的。
至于HAM的历史,还是要靠铁杆HAM长久坚持的努力和卓越的成绩才能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