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6sig
:看见了不少搞黑产的例子之后,才有此一问
是,有法律条文称需主动公开,可是不用连身份证号码也公开吧?这样的没有访问权限控制的又与个体隐私密切相关的系统,本人很不看好,而且坐等大家成为黑产受害者的事情我也做不出来,唯有提提意见。既然意见已提,我也算仁至义尽?
这不,去年那个某快捷酒店的两千万条数据库记录被爆之后现在该酒店和酒店所采用的入住管理系统的供应商被告了。本论坛也有人成为此黑产事件的受害者,他们本人是否知晓就无从知道了。
爱好者需主动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是法律所规定,但是必须采取手段规避因不必要公开的信息被公开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不然没过多长时间,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人利用此系统干出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想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我本人也不愿意成为其受害者。
就这么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