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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4bju的天线事件上报纸啦.
东方网8月3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无线电爱好者章先生在楼顶上装了一根天线,结果被邻居告上法院。浦东新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章先生的行为系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章先生于2011年6月获得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颁发的会员证,并持有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无线电台需要有天线才能收发信号,章先生一琢磨,自己住的5号楼是尖顶,平时人也上不去,再说一根天线也占不了多大地方,于是请人在楼顶施工。为了确保安全,天线底部用铁板、膨胀螺丝、水泥等固定,天线本身则用钢丝加固。
施工完没多久,章先生就收到了物业的整改通知书,要求他在一周内拆除安装在楼顶的天线。原来,住在6楼的丁先生和楼里的其他住户给物业写了联名信,不同意在屋顶装天线。章先生认为,自己是合理使用公共部位,且未对他人生活造成影响,因此拒不拆除。
丁先生为此告上法庭,认为屋顶属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所有,章先生私自安装天线,属于侵权行为。另外,有三根用于固定天线的钢丝绑在屋顶的避雷带上,存在安全问题,要求拆除。章先生则认为,天线未对他人的通风、采光等造成妨害。况且,自己持有的手持式无线电台功率为5W、频率为433-436MHz,属于国家电磁防护规定中免于管理的辐射体,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
法院认为,章先生作为无线电爱好者,在取得相关国家专业机构准许后,利用楼顶架设无线电台天线,可以认定他对屋顶有合理使用的需要,且章先生架设天线未对丁先生的安全及合理使用楼顶构成妨碍,不能认定为侵权。同时,法院也向章先生指出,应当注意对楼顶天线的日常维护,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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